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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骨拼图[凶手在每个犯罪现场都留下了线索…](作者:迪佛)连载完!

 瘫痪者的日子很不好过。这是多年前一位医生告诉莱姆的话。但至少,有钱的瘫痪者要幸运一些。
  塞利托开口了:“今天早上西区发生了一起谋杀案。”
  “上个月我们接到报告说有一些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失踪,”班克斯接着说:“所以一开始我们以为又是一起类似的案件,但结果不是。”他以戏剧化的口吻说:“被害者是昨晚那些人中的一个。”
  莱姆一脸茫然地望着这个满脸疙瘩的年轻人:“哪些人?”
  “他没有看新闻。”汤玛士说:“如果你们说的是那起绑架案,他可没听说。”
  “你不看新闻?”塞利托笑了起来。“你这家伙一天看四种报纸,还把本地新闻录下来带回家看。布莱妮告诉我,有一天晚上你们做爱时,你居然叫她凯蒂·库里克(KatieCouric,美国全国广播公司“今日新闻”的女主播。——译者)”
  “我现在只读文学作品。”莱姆假模假势地说。
  汤玛士插上一句:“文学作品永远是新闻中的新闻。”
  莱姆没理他。
  塞利托说:“一男一女从西海岸谈完生意回来,在肯尼迪机场坐上一辆黄色出租车,然后就再也没回到家。”
  “这里有一份大约昨晚11点30分的报案记录。当时那辆出租车正行驶在皇后区的布鲁克林—皇后区的高速公路上,车子后座上有一对白人男女,拼命地敲打玻璃,似乎想打破车窗逃出来。没有人记下车牌或车型。”
  “目击者——那个看见这辆出租车的人,可曾看清司机的长相?”
  “没有。”
  “后座的女人呢?”
  “目前没有她的消息。”
  11点41分了。莱姆真的对威廉·伯格医生感到愤怒了。“讨厌的案子。”他心不在焉地嘀咕道。
  塞利托大声地长长叹了口气。
  “接着说,说下去。”莱姆说。
  “他戴着她的戒指。”班克斯说。
  “谁戴着谁的什么?”
  “被害人,他们今天早上发现的。他戴着那个女人的戒指,就是另外一个乘客。”
  “你能确定是她的?”
  “戒指内环有她的姓名缩写。”
  “这么说你们有一个unsub,”莱姆接着说,“他要让你们知道那个女人在他手里,而且还活着。”
  “什么是unsub?”汤玛士问。
  莱姆仍然不理他,但塞利托代他回答:“就是‘不明嫌疑犯’。”
  “可你知道他是怎么把它戴上去的吗?”班克斯追问。他微微睁大眼睛,期待着莱姆的判断。“她的戒指?”
  “我猜不到。”
  “削掉那人手指上的皮肉。连皮带肉,骨头都露出来了。”
  莱姆露出一丝微笑。“喔,他真是一个聪明的家伙,不是吗?”
  “为什么说他聪明?”
  “这样可以确保戒指不会被过路人拿走。上面沾着血,对吧?”
  “全是血。”
  “首先,这样戒指不会轻易被人发现;即使某个过路人发现了戒指,也会考虑到艾滋病和肝炎的风险。大多数人会就此打消顺手牵羊的念头。她叫什么名字,莱昂?”
  那个资深警探向他的同伴点了点头,后者马上翻开他的记事本。
  “塔米琼·柯法斯,人们叫她T.J.。二十八岁。在摩根·斯坦利公司工作。”
  莱姆注意到班克斯也戴着戒指,大概是学校毕业纪念之类的东西。这个孩子太优雅了,就像一个大学或高中的学生。一点警察味也没有。就算那枚戒指上刻着耶鲁大学的校名,莱姆也不会感到惊讶。但他居然是一个凶杀组的警探?!这世界到底怎么了?
  这位年轻警察捧起咖啡杯,忍不住抖了几下。莱姆放在“埃弗斯和詹宁斯”牌电子控制板上的左手无名指轻轻移动,摁了几个设定,就把冷气关上了。他本来不想把这些控制功能浪费在壁炉和空调之类的东西上,他宁愿把它们留给电灯、计算机和翻页读书机等更必要的东西。但是当房间太冷的时候,冻得他直流鼻涕。对一个瘫痪者来说,这简直是要命的折磨。
  “没有索要赎金的字条?”莱姆问。
  “什么也没有。”
  “你是这个案子的负责人吗?”莱姆问塞利托。
  “在吉姆·鲍林手下,算是吧。我们想让你评判凶案现场报告。”
  莱姆又笑了。“我?我已经三年没看过犯罪现场报告了。我能告诉你们什么?”
  “你能告诉我们线索,林肯。”
  “现在谁是资源调度组的头儿?”
  “文斯·皮瑞蒂。”
  “那个参议员的儿子。”莱姆想起来了。“让他看好了。”
  塞利托犹豫了一下。“我们宁愿让你看。”
  “我们是谁?”
  “局长,还有我。”
  “那么,皮瑞蒂组长对此公议有何想法?”莱姆问,笑得像个高中女生。“真的没有自信?”
  塞利托站了起来,在房间里来回踱步,低头打量着地上那堆杂志。《刑事鉴证评论》、哈丁与玻义耳科学仪器公司产品目录、《新苏格兰场刑事调查年鉴》、《美国刑事鉴证人员学会会刊》、《美国社会犯罪研究室通讯》、CRC出版社出版的《刑事鉴证》、《国际刑事鉴证学会会刊》。
  “看看那些杂志,”莱姆说,“订阅期都过了很久了,而且都盖满了灰尘。”
  “你这里的每一件东西都他妈的盖满了灰尘,林肯。你为什么不动动你的懒屁股,把这个猪窝打扫一下?”
  班克斯脸上露出惊恐的表情。但莱姆的感觉却恰恰相反。他强忍住快要爆发出来的笑声,戒心已经消失,恼怒也转变成愉悦。一时间,他甚至后悔这段时间自己和塞利托变得那么疏远。然而,他很快抑制住这种感情,嘟囔着说:“我无法帮你,抱歉。”
  “和平大会星期一就要召开了,我们……”
  “什么大会?”
  “联合国会议,各国大使、首脑,会有上万名重要人物云集这座城市。你听说过两天前在伦敦发生的事吗?”
  “什么事?”莱姆冷冷地说。
  “有人想要炸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开会的那家饭店。市长吓坏了,担心有人会把这次会议当做下一个目标。他不想发生任何丑闻登上报纸的头条。”
  “还有一个小问题,”莱姆严肃地说:“塔米琼小姐可能再也无法完成旅程回家了。”
  “杰瑞,再告诉他一些细节,刺激一下他的胃口。”
  班克斯已经把注意力从莱姆的脚转移到他的床。莱姆敢说,到目前为止这两个家伙最感兴趣的就是他的床了。尤其是那个控制器,看上去很像航天飞机上的某个设备,确实造价也差不多。“在他们被绑架十个小时后,我们发现那位男性乘客——约翰·乌布里奇——被人打了一枪,然后活埋在离三十七街和十一街交汇处不远的国铁轨道旁。我们发现时他已经死了,但他是被活埋的。弹孔是0.32口径的。”他抬起头,又加上一句:“本田型号的子弹。”
  他的意思是,不明嫌疑犯使用的武器没有任何怪异特别之处。这个班克斯看起来还满聪明的,莱姆心想,惟一的问题是太年轻了,以后他或许可能、也或许不可能成熟起来。林肯·莱姆认为自己从来没有年轻过。
  “子弹膛线的情况呢?”莱姆问。
  “六槽,左旋。”
  “这么说他使的是柯尔特手枪。”莱姆说着,又瞥了一眼犯罪现场示意图。
  “你说‘他’,”班克斯说,“其实应该说‘他们’。”
  “什么?”
  “不明嫌疑犯有两个。在埋尸地点和通往街区的铁梯间有两组脚印。”班克斯指着犯罪现场示意图说。
  “梯子上有指纹吗?”
  “没有,被擦掉了。擦得很仔细。脚印通往埋尸地点,又返回到梯子那里。总之,拖动被害人的一定是两个人。死者的体重超过两百磅,一个人绝对办不到。”
  “说下去。”
  “他们带他到事先挖好的坑边,把他丢进去,朝他开一枪后用土埋上,然后回到梯子那里,溜之大吉。”
  “把他扔进坑里才开的枪?”莱姆提出质疑。
  “是的。现场周围没有任何血迹。铁梯和到埋尸处的路上也没有。”
  莱姆发现他自己开始有点兴趣了,但他仍说:“你们想要我做什么?”
  塞利托咧开一嘴参差不齐的黄板牙。“我们遇到难题了,林肯。一大堆证物都他妈的没有任何意义。”
  “那又怎样?”每件证物都具有意义的凶案现场本来就少而又少。
  “喏,这次真的很怪异。读读这份报告吧,拜托了。我把它放在这上面。这东西怎么用?”塞利托看向汤玛士。汤玛士走过来将现场报告夹在翻页机上。
  “我没有时间,莱昂。”莱姆再次声明。
  “这东西真奇妙。”班克斯说,目不转睛地盯着翻页机看。莱姆没有接腔。他不经意地瞥了一眼第一页,接着就仔细读了下去。他把无名指微微向左移动一毫米,一根橡胶杆便升了起来,将报告翻到下一页。
  他边读边想。的确很怪异。
  “凶案现场由谁负责?”
  “皮瑞蒂本人。他听说被害人是那辆出租车上的失踪者,就跑过去亲自接手了。”
  莱姆继续看下去。有那么一阵子,那些毫无想象力的警察记录完全吸引了他的注意。然而,门铃响了,他的心脏开始加速狂跳。他把目光移向汤玛士,冰冷的眼神明白表示开玩笑的时间已经结束了。汤玛士点点头,立刻转身下楼。
  出租车司机、证物、被绑架的银行高级职员……所有思绪顷刻间从林肯·莱姆的头脑里一扫而空,消失得无影无踪。
  “是伯格医生。”
  终于到了。等了这么久,总算到了。
  “呃,对不起,莱昂,我不得不请你们离开了。很高兴再次见到你。”他露出微笑。“这的确是件有趣的案子。”
  塞利托犹豫了一下,起身说:“可是你会读完这份报告吧,林肯?会把你的想法告诉我们?”
  莱姆说:“你说呢?”然后把头靠回到枕头上。像莱姆这种程度的瘫痪者,头部和颈部还可以任意活动,只需要通过头部的三维运动,就可以执行十多项控制指令。但是莱姆不愿意使用头部控制器,他可以体会到的感官愉悦已经所剩无几,他不想放弃把头放在那价值两百美元的枕头上的快感。这两个不速之客已经让他感到很疲倦。还不到中午,他就一心想睡觉。他颈部的肌肉正在痛苦地抽搐着。
  当塞利托和班克斯走到门口时,莱姆说:“莱昂,等一等。”
  那位资深警探回过身来。
  “有件事你应该知道。你们只找到一半的犯罪现场,而最重要的是另外一个——第一现场,凶犯的藏身处。他会躲在那里,但要找到那个地方会比登天还难。”
  “你为什么认为还有另一个现场?”
  “因为他不是在坑里开枪射击被害人的,而是在其它地方,在第一现场。很有可能就是他藏匿那个女人的地方。可能是在地下,或者是这座城市某个特别偏僻的角落,也可能两者兼有……因为,班克斯,”——莱姆抢在那个年轻人提问之前说——“他不会冒着被人发现的危险开枪射击,除非那个地方很安全,又没有什么人。”
  “也许他使用了消音器。”
  “子弹上没有与橡胶或棉花摩擦的痕迹。”莱姆反驳道。
  “但是那个人怎么可能是在别的地方挨枪的呢?”班克斯分辩说:“我的意思是,现场没有任何血迹。”
  “我敢说被害人是脸部中弹。”莱姆说。
  “是的,没错。”班克斯回答,脸上带着自嘲的傻笑。“你怎么知道?”
  “被0.32口径的子弹射中面部会很痛,会完全丧失抵抗力,但流血不多。只要不射中脑子,一般不会致命。被害人处于这种状态下,那个不明嫌疑犯可以随意把他带到任何地方。我说‘那个不明嫌疑犯’,因为嫌疑犯只有一个人。”
  一阵冷场。“但是……现场有两组脚印。”班克斯声音很小地说,好像正在拆除地雷的引信。
  莱姆叹了口气。“脚印只有一种,是同一个人走了两次留下来的,目的是愚弄我们。还有,往北和往南的脚印深度完全一样,所以他并没有抬着两百磅重的人走来走去。被害人是赤脚吗?”
  班克斯翻了一下记录本。“只穿着袜子。”
  “好,这表明嫌疑犯穿上被害人的鞋子,自作聪明地走到梯子那里,又折了回来。”
  “如果他不是从梯子上下来的,他又是怎么走到埋尸地点的呢?”
  “他带着那个人从铁轨上自己走过来,大概是从北边方向。”
  “不论哪个方向都没有别的通往街区的阶梯呀。”
  “但是有和铁轨并行的隧道。”莱姆继续说。“它们与十一大街边一些旧仓库的地下室相连。禁酒时期有个名叫欧内·马丁的歹徒挖通了地下室和隧道,通过这条渠道把私酒偷偷搬上纽约中央列车,运往奥尔巴尼和布里奇波特。”
  “但为什么不把被害人就近埋在隧道旁,为什么要冒着被人看见的危险把那家伙拖到高架桥下?”
  莱姆现在有点不耐烦了。“你还不明白他想要告诉我们什么吗?”
  班克斯张嘴想要说什么,但还是摇了摇头。
  “他就是要把尸体放在能看得见的地方,”莱姆说:“他希望有人发现它,所以才把那只手露在外面。他在向我们挥手,吸引我们的注意。很抱歉,你只有一名不明嫌疑犯,但他的聪明程度足以抵过两个人。在现场附近一定有一道暗门通往隧道,快去那里采集指纹。这可能没什么用,但你们还是得赶快这样做。你们知道这个案子的分量,尤其是当报纸开始大肆报导时……好了,两位先生,祝你们好运。现在,就对不起了。莱昂?”
  “是?”
  “别忘了第一犯罪现场。无论发生什么事,你都得找到它,而且要快。”
  “谢谢,林肯。别忘了看那份报告。”
  莱姆说他当然会读,但他们从他的脸色看得出他在撒谎。完全是谎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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